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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在深创业最高可获100万元资助
发布时间: 来源: 深圳晚报

  根据《2023年度留学人员创业资助申报通知》,凡是以留学人员为主,在深圳创办注册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如果符合申报相关条件,最高可获得100万元资助。

  该项资助的申请创业资助主体是留学人员企业,即以留学人员为主在深圳创办注册的科技创新型企业。该企业的法人代表应是留学人员且所持股权不低于10%,或该企业自然人中的第一大股东是留学人员,或留学人员个人在该企业所持股权不低于30%。留学人员企业应当指定一名符合申报条件的留学人员股东进行申报。

  留学人员企业及指定留学人员申请创业资助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留学人员需在国(境)外学习、工作3年以上;留学人员持有企业股份折合人民币不少于30万元;申请单位属深圳重点扶持和发展的产业;申请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人才团队资源,相应的办公场地、研发设备等,且经营正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在企业注册成立6至48个月,即企业注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3年6月30日(含当日)期间。

  此外,曾获得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获奖选手获奖5年内来深创办企业的可申请创业资助。该企业的法人代表应是获奖选手且所持股权不低于10%,或该企业自然人中的第一大股东是获奖选手,或获奖选手个人在该企业所持股权不低于30%。每个获奖团队只能申请一次资助。

  创业资助标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资助100万元,每年资助不超过10名;二等资助50万元,每年资助不超过15名;三等资助30万元,每年资助不超过30名。

  曾获得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获奖选手,在资格审核合格后免专家评审直接进入考察及后续环节,分别对应获得创业资助一、二、三等资助。获奖选手如申请更高等级资助,可按照有关程序申请创业资助,获得创业资助等级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取评审结果或前款规定的资助等级。

  创业资助采用网上申请方式,申请单位在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3月30日期间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补贴资格审核”,提交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及具体流程可在服务网上获得。

责任编辑:施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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