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修订出台《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和《自治区创业孵化园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创业孵化园认定管理及创业担保贷款发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其中,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将创业个人和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分别提高至30万元和400万元,并给予实际利率50%贴息支持。
新修订完善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针对创业初期人群融资难、成本高等问题,简化手续、降低门槛,扩大受益群体。“办法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确定开展‘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活动,对获得自治区级、地市级、县区级的优秀创业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7万元、2万元补助。”自治区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办法紧扣自治区重点产业,明确创新创业培训模式,为有创业意愿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培训。对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按规定给予每人400元—1600元的培训补贴。
《自治区创业孵化园管理办法》明确重点提升就业创业“软环境”,确定充分利用闲置库房、空余场地建立创业孵化园,吸引小微企业和初始创业者入驻,通过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等方式,为不同创业者提供开放工作空间、网络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搭建集政策扶持、创业指导、创业培训于一体的开放式综合创业孵化服务平台。同时,建立资金奖补扶持机制,对达到自治区级、国家级的创业孵化优质园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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