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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第九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开始申报
发布时间: 来源: 东莞报业全媒体

  记者从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天(3月25日)起至2019年5月24日,东莞面向海内外引进第九批共2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被确定立项资助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签订相关协议后,可获得资助和奖励。创新领军人才最高可获得200万元资助和奖励,创业领军人才最高可获得500万元资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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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网站截图

  引进数量为历次之最

  东莞市2009年起出台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政策,面向海内外引进具有先进创新成果、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广阔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第一批引进6名领军人才后,第二批至第六批引进领军人才数量均为10名左右。

  2017年市政府出台《强化新要素配置 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链工作方案》,提出在领军人才评选中单列“智能制造”专项,每年重点引进 5 名左右智能制造专业领军人才,第七批引进领军人才数量增至15名,去年第八批引进总量扩大至15至20名。

  据东莞市人社局介绍,此次第九批领军人才引进数量为历次之最,将引进20名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取得先进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广阔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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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0日,2018东莞高层次人才活动周举行。图为东莞市创新创业政策推介会

  申报条件与去年基本相同

  在领军人才申报方面,第九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申报条件与第八批基本相同,申报人应拥有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科研技术水平应处于国内外行业领先地位,具有明显的持续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副高以上职称或跨国公司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及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其中,创新领军人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合同,引进后6个月内签订正式合同并到岗;如属于已签定正式聘用合同,需在提交申报日算起两周年以内。引进后需在莞连续工作时间5年以上,从国(境)外引进的每年在莞工作时间累计6个月以上。具体申报流程可登陆人社局官网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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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0日,2018东莞高层次人才活动周举行。图为高层次人才洽谈会

  东莞市已累计发放超过1亿元资助奖励资金

  按照规定,我市引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可分别获得100万元创新启动扶持资金和200万元创业启动扶持资金。已获立项支持的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实施期满并通过市人社局组织专家验收后,根据其营业额和税收、技术创新推进、行业带动、技术项目绩效等目标完成情况,最高可获100万元创新奖励经费。已获立项支持的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实施期满并通过市人社局组织专家验收后,以其营业额和税收为主要指标,结合其高层次人才集聚、行业带动等目标完成情况,最高可获300万元创业奖励经费。

  据统计,截至目前,东莞市已引进9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产业分布涵盖电子信息、智能制造、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资源环境、节能与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多个领域。市财政累计投入项目启动资助资金和奖励资金超过1亿元。已验收的项目累计申请发明专利105项、实用新型专利45件、PCT专利5件,获得软件著作权60项,发表论文50篇。

责任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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