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教育部批准北京工业大学与爱尔兰国立都柏林大学共同建立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以下简称“都柏林学院”)。经过十年发展,学院已经从“起步奠基、探索前行”“内涵发展、提质增效”阶段,迈入“示范引领、追求卓越”的发展新时期。学院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秉持“扎根中华、融通中外、以我为主、协同共进”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引进世界一流大学资源,通过推动中外优质资源融合共享,促进国际化和本土化教育有机结合,实现了高质量人才培养成效。
选择合适的伙伴至关重要
中外合作办学的关键是合作,落脚点在办学。《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指出:“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合作伙伴的选择首先要考量外方大学是否属于世界优质教育资源,在优质的基础上,还要考虑境外办学资源能否在中国切实落地。若优质教育资源引进不足、教学质量不高、学科专业能力不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就有可能终止办学。
选择合作伙伴要审视其办学治校的核心价值。中外合作办学伙伴关系建立的基础是双方大学持有相同或相似的价值追求,即办学定位、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办学愿景基本一致。当然,还要考虑外方大学所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关系等因素,以及所在国高等教育使用的官方语言等,这些都会影响合作关系的确立。
和谐的伙伴关系是实现共同价值目标的法宝。中外合作办学双方面临的文化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必须正视这些差异,理解并予以包容,建立和谐的伙伴关系,营造和谐共处、中外协同的办学和育人环境。
首先,中外合作办学的领导者和管理者应具备开放、包容、富有弹性的思维,具备良好的国际视野与较高的跨文化交际和管理水平。双方高校都要不断调整大学内部体制机制,促进两所大学办学资源不断融合、形成合力。在此过程中,双方需要不断协商、妥协、合作、创新,不断做出一些改变。变化是中外合作办学唯一不变的特征,中外合作办学一直在动态的调整中,以追求更好的发展。
其次,在招聘教师和管理人员时应设置准入门槛,保证中外合作办学所有教职工在理解中外合作办学内涵及其办学理念方面具有基本共识。教师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较好的国际视野与跨文化交际和跨文化适应能力,这样有助于消除文化理解方面的障碍。
再其次,中外合作办学涉及多个利益主体,要争取实现学生、家长、大学乃至双方政府的共赢。与此同时,特别要考虑大学在合作办学过程中的发展和回报,要通过合作办学提升中外双方大学的办学实力,如学生培养质量和师资水平的提升、国际科研合作成果的高质量产出、获得更好的国际办学声誉等。
牢牢把握人才培养质量生命线
中外合作办学以质量为本。中外政府一般会直接或者通过第三方构建质量保障体系,监督保障中外合作办学的人才培养质量。在实践中,有少数机构只注重追求办学经济利益而忽视质量,这样的办学实践必然不可持续。2018年,教育部就对200多个学生满意度低、吸引力弱、办学活动难以持续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作出了终止办学的决定。都柏林学院坚信教学质量是中外合作办学的生命线,追求卓越的办学质量是中外双方一致的目标。为此,学院构建了学院—学校—政府三级质量保障体系,严格执行中爱两国政府质量保障标准,接受我国教育部每5年一次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每年向教育部提交一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年度自评报告,每5年至7年接受一次爱尔兰质量保障和资格认证机构(QQI)的教育质量评估。这些评估不仅起到了监督作用,更是一种助力,为学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在有力的外部监督和创新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下,通过两校强强联合,都柏林学院形成了良好的文化氛围、严格的学术标准、良好的学风,初步实现了培养高质量国际化人才的目标。
克服面临的内外部挑战
从内部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面临的挑战包括:如何在多元文化碰撞、多种意识形态交汇的环境中,创新党建工作路径,确保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牢正确办学方向;如何使大学管理运行机制变得更加富有弹性与创新性,确保境外优质资源充分引进并与本土培养环境有机融合;如何创新适合中外合作办学高质量发展的质量保障体系,促进双方大学质量保障体系有机融合,不断提升人才培养成效。
面对这些挑战,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要加强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构建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新路径、新机制、新模式。首先,加强中外合作办学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把牢政治方向、把牢意识形态阵地、把牢资源引进原则,推动主体责任落地、推动中外合作办学初心落地、推动立德树人落地。要强化学生思政教育和价值引领,树牢学生“四个自信”,建立外籍教师遴选、原版教材审核等机制,把牢正确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其次,构建“双主体决策、多层级沟通、跨时空运行、双校园衔接”双元协同、共建共治的领导、管理和运行机制。要打造世界一流资源顺利嫁接本土的土壤,通过调整和改造中外双方内部工作流程和中外合作办学管理运行机制等,实现中外协同,使世界一流大学适应中国办学和人才培养环境,使本土大学顺利接轨世界一流大学人才培养模式。再其次,构建学院—学校—政府三级“多维度全链条”质量保障体系,严格执行两国政府的质量保障标准。要通过设立联合学术委员会、成绩审核委员会、双专业负责人制度等,强化质量监督,保障闭环管理。推动招生、培养、就业有机联动,全链条促进质量提升。
从外部看,中外合作办学主要面临三个方面的挑战。一是来自同行的竞争压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稳步增长,规模不断扩大,相互之间会争夺优质生源、师资特别是比较稀缺的国际化师资和国际优质教育资源。二是持续的疫情影响。世纪疫情给教学带来很多不利影响。长期线上授课影响了学生的学习体验,影响了外籍教师队伍的稳定性,不利于校园国际化环境的营造,削弱了师生之间的互动关系。三是来自国际环境的挑战。国际形势与世界格局的变化,给国际交流活动带来一些影响,增加了引进境外优质资源和师资队伍的难度,影响中外合作办学的稳定性,也对中外合作办学意识形态风险防范提出了更高要求。
面对外部挑战,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首先,强化管理,加强行业自律。政府部门应加强管理,严格实行退出机制,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机构和项目坚决予以淘汰。同时严格准入制度,确保新设立的机构和项目符合要求,具备稳步健康发展的能力。可通过建立同行协会、研究会等民间组织,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业界教师招聘、学生招生、教学管理等办学行为,杜绝不良竞争。其次,主动作为,应对疫情的持续影响。中外双方管理层、教师应加强沟通交流,加强教学质量管理。中外大学要主动增加投入,加大助教线下辅导力量,优化电子教学平台和信息系统,推进教学网络升级改造。还要关注学生压力和心理健康,关注在地外籍教师的需求,避免外籍教师流失。再其次,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强化教育引导。面对来自外部的意识形态风险和安全风险,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要完善体制机制,尽量规避风险。要加强师生的涉外风险防范教育,加强信息化管理,强化学生思想引领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加强正面宣传,讲好中国故事,消除外籍人士对中国的偏见,加深外籍教师对中国国情和文化的理解,激发外籍教师知华、友华、爱华的情怀。
多年来,随着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和规范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的办学效益日益彰显,生源质量和毕业生质量越来越好,社会大众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认识和理解也越发全面深刻,学生和家长对中外合作办学的关注度和认同度越来越高,主动选择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越来越多。可以说,中外合作办学的多元主体,包括政府、中外大学、家长和学生等实现了多方共赢。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教育、科技、人才进行了统筹安排、一体部署。在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过程中,中外合作办学大有可为,必将大有作为。我们要坚守初心使命,坚持质量至上,坚持协同共进,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服务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作者系北京工业大学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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