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截图
神州学人网讯 (通讯员 施惠文)湖南省人社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推动有条件的地方依托本地园区建设一批有特色、功能强的省级留创园。
《通知》强调,湖南省级留创园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载体运营管理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我省实际注册并运营2年以上,财务收支状况良好,有明晰的产业定位和发展规划,符合湖南省产业布局的孵化载体。(二)在引进和支持留学人员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方面,具有针对性、配套性和应用性较强的优惠政策及政策落实运行体系。(三)在园留学人员有一定集聚度,已入驻一批留学回国人员企业。以留学人员为主创办注册的企业,该企业的法人代表应是留学人员且所持股权不低于10%,或该企业自然人中的第一大股东是留学人员,或该企业股东中的留学人员股东所持股权合计不低于30%。(四)建立了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有专业化的管理服务机构和不少于5人的专职管理服务人才队伍。建有规范的企业入园准入和退出制度,各类年度统计数据完整准确。(五)建有较为完善的孵化服务体系,有专门的公共服务平台和场所,能为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政策、信息、培训、孵化、融资、法律等系列服务,并提供创业场租水电、运营管理、信息服务等方面优惠待遇。(六)孵化场地集中、界限清晰,符合消防安全和环保标准要求,为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提供专门的孵化场地且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
《通知》规定,要强化湖南省级留创园动态管理。具体措施包括:(一)完善申报认定制度。湖南省级留创园由符合条件的园区、社会组织、单位自主进行申报。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材料核查和推荐。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湖南省留学人员创业园。(二)规范运行管理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留创园给予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留创园为园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具体包括:根据留学人员创新创业需要,组建高水平的管理和服务团队,建设高质量的实验、检测等公共设施和平台;提供项目办公、研发和生产场地;落实税费、租金减免等优惠政策;大力引进海外人才和创新项目,做好落地配套服务,开展金融路演、人才交流等活动;为留学人员及其企业提供创业辅导、融资担保、人员招聘、产品推广等专业化服务。(三)落实年度报告制度。湖南省级留创园每年定期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告运行情况,主要包括海外人才引进、留学人员创新创业项目落地和企业发展、组织留学人员服务社会及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等情况,并提出下年度园区发展计划。(四)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现有的留创园进行整合清理,长期未运行的留创园予以撤销,整合保留的湖南省级留创园每年进行一次复核。重点复核留创园制度建设、留学人员企业运行情况以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对复核结果为优秀的给予表扬奖励;对复核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整改后运行情况仍达不到标准的,予以撤销,并向社会公布。
《通知》要求,要优化湖南省级留创园服务措施。具体措施包括:(一)就业创业服务。经认定授牌的省级留创园,可比照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在创业培训、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方面按规定享受同等就业政策服务。(二)项目申报服务。推荐支持湖南省级留创园及园内企业参加国家和省级重点招才引智和创新创业活动,吸引留学人员优质项目落地园区。重点支持省级留创园或入园企业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国家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最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等项目,开展创业导师走进留学人员创业园、海外学子报国行、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等活动。(三)人才评价服务。对于留创园引进的急需紧缺和高层次留学人员,根据需要放宽身份、资历、台阶、学历等条件限制,可采取个人述职答辩、同行专家考核评议等“直通车”评价方式直接申报评审相应职称。特别优秀的留学人员,可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评价,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并在相关专家选拔项目中予以重点支持。(四)赛事活动服务。定期组织开展“湖南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系列活动,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给予一定资金资助,推动优质留学回国人员创业项目在湘落地转化。定期组织留学人员参加创业训练营、创业沙龙等活动,提升留学人员创业实战能力,建立留学人员创业交流社群,营造积极向上创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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