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中亚五国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广泛的现实需求、坚实的民意基础,在首届中国—中亚峰会上,五国元首高度评价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及全球安全倡议、全球发展倡议、全球文明倡议,表示将认真落实此次峰会达成的重要共识和成果,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为契机,加强各自国家发展战略同共建“一带一路”对接,推进地区互联互通,深化贸易投资、农业、能源、科技、安全等领域务实合作,加强人文交流,共同应对挑战,实现合作共赢,构建更加紧密的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
近些年,从能源开发到基础设施建设,从农产品贸易到数字经济创新等各领域,我国与中亚各国合作领域不断延伸,但随之而来的是跨境合同纠纷、投资争端及支付纠纷等各类商事争议。在中国-中亚商事争议解决机制这片新兴热土上,一个迫切的课题浮现:如何在多样化的法律传统与司法实践中,构建一个高效、公平、可持续的争议解决机制,而这一机制的成败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专业人才的储备以及培养,法律与教育能否协同创新,成为化解区域经贸风险、保障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行稳致远的密钥。
目前,专业化人才的缺口是显而易见的,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虽纷纷推出外商投资法、仲裁法等配套制度,但本地法律界对中国商事法律规则、合同惯例及国际仲裁程序的理解尚不深入。反观中国企业的法务团队,也常因不熟悉中亚国别法规和本地司法实践,在争端出现的最初阶段难以及时介入,这样导致的结果往往是,争议难以在谈判桌前化解,双方各执一词,无法有效沟通,同时诉诸仲裁或诉讼程序时耗费高昂成本,拖延工商往来,甚至引发政治和外交层面的敏感摩擦。
专业人才的缺失,即使是再精妙的机制亦如无舵之舟,而弥补人才缺口的根本在教育,因此法律教育协同完善的机制措施乃破题之刃,对此我们可以借鉴参考圣彼得堡俄中商务园区(简称“俄中园区”)的管理方式与策略。
在俄中园区内,中国文化中心与谢苗诺夫斯卡图书馆等文化机构合作,推动两国文化交流;俄中园区提供专业留学服务,与多所俄罗斯著名大学建立合作关系,为中国留学人员提供赴俄学习的机会;俄中园区还定期组织文化夏令营和传统文化体验活动等。这种在俄中园区联合顶尖学府培养中俄双语人才的模式值得借鉴,可以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等法学院为牵头,与哈萨克斯坦国立大学、乌兹别克斯坦世界经济与外交大学等院校合作,共建“中国—中亚商事法学院”,学院开设“三位一体”课程,打造“中国法+中亚国别法+国际商法”三维课程体系,深入解读中国《合同法》《仲裁法》及国际商法规则,并嵌入中亚各国民商法典、投资法规及本地案例分析;邀请中亚当地资深法官、仲裁员、律师担任客座教授,真实呈现当地司法文化与实务操作流程。学生通过模块化学习、案例研讨和模拟庭审,既掌握中国法律法规的精髓,又能贴合中亚语境,实现知识与实际情况无缝衔接。
在理论课堂之外,法律诊所是培养实践能力的重要阵地。借鉴俄中园区“一站式法务”模式,中国高校与中亚当地律所、仲裁机构共建“商事争议解决法律诊所”。在资深律师和仲裁员导师共同指导下,学生团队为两地中小企业提供合同审核、争端预防、调解仲裁建议等服务。当阿拉木图投资者因供货方延迟履约求助时,诊所团队撰写的调解方案和强制执行策略,为企业止损增效,也为学生提供了最真实的实战体验。
除了长期联合办学,还可以组织高端研修与人才交流。一方面,定期派遣中亚政府官员、法律界精英来华参加为期数周的“商事争议解决研修班”,深入上海、深圳、北京等地的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商事法院,观摩真实案件审理和调解会议。另一方面,选派中国仲裁员、法学院教师前往塔什干、比什凯克、阿什哈巴德等中亚地区,开展研讨会和案例沙龙,助力当地争议解决机制的完善与本土化改革。
人才培养需沃土,人才流动需航道,人才匹配和流动都需要高效平台支撑。还可以设立“中国—中亚争端预防与解决云平台”,建立经认证的双语(中文-当地语)法律专家人才库,涵盖仲裁员、调解员、律师及学者。在企业发生争议时,通过平台迅速搜索符合条件的专家及团队,并开展线上调解、远程仲裁或面对面会议;平台同时提供最新立法动态、典型案例和专家评论,助力各方在纷繁复杂的法律背景中,迅速找到解决路径。
另一阻碍人才流动的因素是法律职业资格在不同法域间缺乏承认,别国不承认中国的律师资格证书。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借鉴中国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框架下的服务贸易开放经验,与中亚各国签署律师资格互认或实习执业协议。通过简化备案程序,中国律师可在新疆自贸试验区驻外办事处参与中亚仲裁,反之,中亚律师也可在阿拉木图或塔什干设立联络处,为中国企业提供本地法律服务。资格互认不仅降低了人力成本,也为区域内争议解决增添了可信度和权威性,让两国律师基于共同认可的规则展开对话。
圣彼得堡园区通过改善自身机制,推进“跨境银行间支付系统”(CIPS)和“金融信息传输系统”(SPFS)等来代替SWIFT系统,确保了在面对国际危机时,企业金融交易依旧稳定运行;大力推广优惠政策,为企业税收减免、融资支持、简化行政流程,提升企业运营效率,最终吸引更多企业入驻园区;主动与知名智库交流,拓宽商业机遇,加强经济合作。由此可见,教育与平台建设离不开政策支持。中国和中亚各国政府可设立专项基金,支持联合教学、法律诊所运作及云平台维护;提供税收优惠、科研补贴和人才补贴;在人才流动方面,简化签证及工作许可程序,为参与项目的教师、学生和专家提供绿色通道;金融方面,可借助CIPS/SPFS等跨境结算系统,为相关培训、项目合作和人才交流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支付服务。
在多元法律文化交汇的“新丝路”上,商事争议解决机制的完善,既是对区域经贸合作的制度性保障,也是推动法律人才与教育协同发展的重要契机。俄中园区以金融与法律双翼助中俄企业持续蓬勃发展,中国教育科技在中美博弈中以开放创新、重塑自身筋骨。当共建“一带一路”迈入精耕细作的下半场,中国-中亚商事争议解决机制的建设,亟需将人才与法律教育的协同发展置于核心。只有在校院产学研深度融合、资格互认与政策护航并举的格局中,人才培养与教育创新才携手建设守望相助、共同发展、普遍安全、世代友好的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
展望未来,当中亚的投资者与中国企业在公平、高效的争端解决机制中携手并进,当乌鲁木齐与塔什干的律师通过云端平台无缝协作,当中国与中亚的法律学子在联合模拟法庭上切磋砥砺,一种基于深度理解与共同规则的新秩序也将悄然萌发。那时,“一带一路”不仅将是贸易畅通的通道,也将成为法治与教育合作的典范,书写区域共同发展的崭新篇章。(本文系上海欧美同学会资助成果,作者王苑系上海政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办公室副主任、国际商务专业硕士生导师、“一带一路”经贸与涉外法治研究课题组成员;许浩然系上海育施机电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丹煊系上海政法学院国际商务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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