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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为民 领保护航 江苏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宣贯会
发布时间: 来源: 中国日报网

  8月25日上午,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在南京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宣传贯彻会议。江苏省外办副主任沈雁飞、省广播电视总台副台长崔峰出席了会议。江苏省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条例》的基本内容并发布了与我苏国际传播中心共同制作的《江苏省领事保护宣传系列短片》;江苏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就配合开展领事保护与协助工作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江苏省境外安保机制成员单位,省重点“走出去”企业、高校、出境游旅行社代表等参加了会议。

  领事保护与协助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海外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保障海外中国公民和机构的安全和合法权益。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海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合法权益”。 江苏是开放大省,“走出去”人员、企业和机构规模庞大。随着国际安全形势深刻复杂演变,每年涉我省人员各类境外突发案事件约百起。沈雁飞表示,进入新时代以来,省外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在外交部的指导下,始终秉持“外事为民”理念,协调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提供领事保护与协助服务1000多起,涉及人员近万人次,包括因驻在国发生战争或政局动荡配合开展国家撤侨行动、境外重大旅游交通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善后处理、人道主义救助、涉外劳务、经济纠纷协调等情况,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地维护我省海外人员、企业和机构的安全与合法权益。

  领事保护与协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为了更好地维护江苏海外人员、企业和机构的安全和合法权益,2016年,江苏成立了省境外安保机制,由外事部门牵头,会同宣传、发改、公安、教育、商务、文旅、国资等有关部门,服务我省“走出去”人员、企业和机构走稳走实,行稳致远。

  沈雁飞表示,省外办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了解自身在领事保护与协助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牢固树立“公民自身是海外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正确认识“领事保护工作保护的是合法权益,绝不袒护包庇违法犯罪行为”,在全社会营造“预防是最好最有效的保护”浓厚氛围。同时,按照《条例》认真履责,进一步强化安全预警、风险评估、预防宣传和应急处置等各环节工作,不断完善中央、地方、驻外使领馆、企业和公民相互联动的领事保护机制建设,坚决维护好在海外的江苏人员、企业和机构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会上,江苏省外办发布了与省广电我苏国际传播中心联合制作的《江苏领事保护宣传系列短片》。针对我省“走出去”四类主要人群——留学生群体、出境游游客群体、海外务工群体及“走出去”企业,《宣传系列短片》用涉我省人员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为观众解读海外安全风险防范注意事项,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责任编辑:施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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