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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思6.5分成泡影,6.5万元培训费该退吗?
发布时间: 来源: 现代快报

  “不限课时!名师授课!考不到目标分?全额退款!”在这样的诱人承诺下,家长为孩子支付了培训费,可当成绩未达标时,退费之路却阻碍重重……培训机构“不过包退”的承诺到底作不作数?近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为这类预付式消费纠纷厘清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年12月,张女士带着女儿小轩走进一家雅思培训机构,销售人员立刻递上《雅思培训协议》。协议上写着“12个月培训期、两年课程有效期,未达6.5分全额退款”,同时注明特殊情形除外——若乙方在培训期间,出现无故旷课、缺勤、不按时完成作业等情况累计3次以上,将不予退款。张女士看完后当场签字,随后支付了6.5万元培训费。

  经过半年培训,2024年8月小轩首次参加雅思考试,获5.5分。同年9月,培训机构为其制定12周强化计划,设定“听力阅读7分、口语写作5.5分”的阶段性目标。但在当年12月的两次考试中,小轩成绩分别为5.5分和6.0分,均未达到6.5分的约定目标。

  2025年1月,张女士联系销售人员要求按合同全额退费,对方却以“累计三次未完成作业”为由拒绝,并举出三项“证据”:5月19日和12月9日的作业未完成记录,以及9月28日小轩承认“未完成作文修改”的视频,称此符合不退费的特殊情形。张女士认为机构单方记录未告知、部分记录与事实矛盾,双方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按约履行。本案中,原、被告签订《雅思培训协议》,约定由被告向原告之女小轩提供教育培训服务,由原告向被告支付培训费用,双方之间成立教育培训服务合同关系。监护人与经营者订立预付式消费合同,约定经营者向被监护人提供服务,监护人因该合同纠纷请求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的,可以以其本人名义起诉。

  被告作为专业的教育培训机构,对于考试结果受多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的结果应当是明知的。但被告为招揽生源,与原告约定“培训结束,如乙方通过培训课程未达设定成绩目标的,甲方承诺向乙方全额退款,特殊情形除外”,该承诺系其在合法、自愿的情况下做出,系对自身权益的处分,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合法有效。虽然被告主张小轩存在三次未完成作业的情形,但5月19日的记录系单方制作且未告知原告,12月9日的课堂记录与课时消耗表存在矛盾,仅有9月28日的视频和12月9日的群聊记录能证实两次未完成作业的事实,不符合“无故旷课、缺勤、不按时完成作业等累计3次以上”可不予退款的特殊情形。综合全案证据,小轩最后一次雅思考试成绩未达合同约定的6.5分,原告据此主张被告全额退款,符合双方合同约定,法院予以支持。

  最终,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某教培机构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张女士培训费用6.5万元。

责任编辑:施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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