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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关于调整防疫特殊时期领事证件受理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来源: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官网

  当前,越南新冠疫情持续复杂演变,截至3月17日累计确诊病例超过680万,累计死亡病例超过4.1万人,南部地区新增病例居高不下。鉴此,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领事证件大厅将继续维持此前实行的暂停对外办公临时措施,防疫特殊时期仅受理确有紧急特殊事由或人道主义需要办理领事证件的申请。同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领事证件受理安排作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我馆正常接受护照、旅行证、公证、认证等领事证件业务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00,咨询电话为:0084-28-38296434。

  二、确有紧急特殊事由或人道主义需要办理领事证件的,请申请人提前备齐有关领事证件申请材料,于工作日每周二、四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00到我馆领事证件大厅办理和缴费取件。

  三、我馆已启用“中国领事”APP护照、旅行证在线办理功能(详见我馆网站2021年8月26日《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启用“中国领事”APP护照、旅行证在线办理功能的通知》,提交材料所需表格、文书可下载附件1-4填写)。需办理护照、旅行证的中国公民请通过“中国领事APP”提交材料。为减少不必要的人员移动带来的感染风险,建议选择线上办理和邮寄(请提供越文收件人地址)。目前,在越南尚不能进行线上支付或银行转账,按照相关规定,流通中的各种货币禁止邮寄,需申请人或委托他人协助缴纳领事证件规费。申请人切勿将现金随旧照邮寄至我馆。

  (一)已通过“中国领事APP”提交护照、旅行证申请材料且选择线下递交材料的中国公民,请在获我馆通过初审后,在APP上点击“预约到馆办理时间”,并按约定时间到领事证件大厅办理。选择邮寄递交材料的中国公民,请于通过初审后在APP上点击“预约到馆办理时间”,并将有关材料快递至本馆,无需本人到馆提交。

  (二)已提交护照申请材料的人员,请在APP状态更新为“制证完成”或“待取证/待邮寄”后,于工作日每周二、四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00到领事证件大厅缴费取证,我馆将不另行通知。

  (三)台港澳居民等需紧急办理旅行证件的,亦请于工作日每周二、四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00到领事证件大厅提交申请和缴费取证。

  四、为降低人员聚集交叉感染风险,我馆领事证件大厅执行业务受理实时容纳不超过10人临时限流措施。请申请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进入大厅,保持人与人之间间隔距离不少于1米,并在完成业务办理后迅速离开,确保不影响后续人员办理。

  考虑到新生婴儿免疫力低,为保护其健康安全,建议待其出生半岁后再为其申请办理国籍公证和护照、旅行证等。 

  上述调整后,不再执行我馆2021年12月31日《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关于防疫特殊时期领事证件受理安排的通知》。我馆将根据疫情动态作相应调整并发布通知。衷心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


附件: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pdf

  附件二:《国籍状况声明书》.jpg

  附件三:《护照遗失或损毁声明》.docx

  附件四:《同意办理证照意见书》.doc

责任编辑:刘晓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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