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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釜山总领馆提醒领区中国公民遵守韩国药品法律规定
发布时间: 来源: 中国驻釜山总领事馆官网

  近期,有中国公民通过社交平台贩卖“去痛片”被韩国警方逮捕,有关行为涉嫌违反韩《毒品类管理相关法律》。

  “去痛片”含有精神类药物成分苯巴比妥,依韩国法律属于违禁品,持有、买卖、服用者可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5万元)以下罚款。驻釜山总领馆提醒领区广大中国公民注意遵守韩国法律,入境前了解韩国海关药品管理规定,不要携带、邮寄、销售、购买“去痛片”,也不要携带复方甘草片及含氟苯丙胺、安非拉酮等成分的减肥药入境。

  韩国海关网站:https://www.customs.go.kr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86-10-12308、+86-10-65612308


责任编辑:刘晓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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