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北部地区侨胞申办领事证件业务,驻葡萄牙使馆领侨处将于近期赴维拉贡德市现场办公。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月18日(星期六)09:30-12:30、14:00-18:30
地点:RUA 5 LOTE 8, ZONA INDUS.DA VARZIELA,4480-110,VILA DO CONDE
办公地联系电话:叶先生968175118
二、受理范围
(一)护照申请(护照有效期不足12个月、无空白签证页或其他必须换照的特殊情况)
(二)旅行证申请
(三)中国公民公证申请
特别提醒:自2017年9月11日起,我馆不再办理涉处分房产(出售、抵押、解押、收取房款、放弃房产继承权等)或其他重大财产的有关公证及涉股权交易、贷款、行使股东投票权利等公司事务类公证。
(四)解答各类领事业务咨询
特别提醒:自2015年1月1日起,我馆对符合条件的结(离)婚登记一律实行当天办理、当天取件,由于异地办公无法现场制证,故不再受理结(离)婚登记。
三、流程
(一)办证材料线上预审(仅限公证业务):请办理公证业务的侨胞于1月15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材料预审,邮件主题为“北部地区现场办公-公证预审-XXX(姓名)”
(二)护照/旅行证业务预登记:请需办理护照/旅行证业务的侨胞扫描附后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进行网上预登记。
(三)材料初审:工作人员将按“先到先办”原则安排侨胞分批进入办公区,并协助对材料进行整理和初审。
(四)办结离场:请您照看好小孩和老人,保管好个人财物。手续办理完成后,请收好取证单,整理随身物品,尽快离场。离场时请随手带走垃圾,维护旅葡侨胞良好形象。
四、材料要求
(一)护照/旅行证换发/补发业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见附件);
2、《国籍状况声明书》(见附件);
3、护照/旅行证原件及复印件(补发仅需复印件);
4、《护照旅行证遗失、被盗或损毁知情声明》(仅限补发,见附件);
5、符合电子护照照片要求的证件照片3张(由于异地办公条件有限,请申请人务必提前准备好符合规格的照片。具体要求为: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6、《邮寄委托书》(见附件);
7、Correio Verde信封(如需回邮);
8、16周岁以下申请人需由至少一名监护人陪同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二)办理新生儿护照/旅行证颁发业务,须申请人及父母双方到场并提供以下材料。如父母一方不能前往,须在当地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委托另一方替其申办: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见附件);
2、《国籍状况声明书》(见附件);
3、符合电子护照照片要求的证件照片3张(由于异地办公条件有限,请申请人务必提前准备好符合规格的照片。具体要求为: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4、申请人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出生时父母所持护照、葡萄牙居留卡原件及复印件;
6、《邮寄委托书》(见附件);
7、Correio Verde信封(如需回邮)。
(三)公证业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公证申请表》(见附件);
2、有效护照原件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3、有效葡萄牙居留卡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各类公证书所需申请材料不同,请提前联系使馆了解具体要求并进行预审。为提高效率、节约时间,请按要求准备好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自备黑色水笔。
五、领侨处联系方式
电话:00351-213932265
邮箱:lisbon@csm.mfa.gov.cn
附件:
护照旅行证申请表.pdf
国籍状况声明书.pdf
公证申请表.pdf
邮寄委托书.pdf
中国驻葡萄牙大使馆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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