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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慕尼黑总领馆:关于总领馆赴纽伦堡现场办公的通知
发布时间: 来源: 中国驻慕尼黑总领事馆官网

  为方便巴伐利亚州北部中国公民申请证件,驻慕尼黑总领馆定于2026年11月2日(周一)赴纽伦堡现场办公,受理护照、旅行证、养老金资格认证、入港许可等业务,并开展领事咨询。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办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1月2日13:00-17:00

  地点:VfL Nürnberg, Salzbrunnerstr. 38, 90473 Nürnberg

  二、受理范围

  (一)护照颁发:仅具有中国国籍且从未申办过护照的新生儿童。

  (二)护照换发:因护照已经到期或即将到期(有效期不满一年)、签证页用完等情形需要换发护照的申请人。

  (三)护照补发:护照遗失、被盗、损毁,需要补发护照的申请人。

  (四)护照加注:符合姓名加注条件的申请人。

  (五)旅行证:符合办理旅行证条件的申请人。

  (六)养老金资格认证: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申请人。

  (七)入港许可:持有中国护照、近期有计划前往香港的申请人。

  三、办证流程

  (一)预约报名

  为维护现场办证秩序、提高办理效率,请申请人于10月30日前发邮件至munich_hz@csm.mfa.gov.cn报名,并在邮件正文中提供申请人信息,现场办公仅接受已报名申请人提交材料。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将收到邮件回复。

  注意:现场办公不使用“中国领事”手机APP进行。通过邮件报名后,无需再使用手机APP提交申请。

  报名邮件格式:

  题目:【现场办公报名】+申请人姓名

  范例:【现场办公报名】张三

  正文:申请人中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格式:YYYY.MM.DD)+办理类别(请在护照颁发、护照换发、护照补发、护照加注、旅行证、养老金资格认证、入港许可中选择)

  范例:张三+男+1980.01.01+护照换发

  说明:1、如为孩子换发证件,请填写孩子本人信息,勿填写父母信息;

  2、如为多个申请人报名,请在邮件正文中给出所有申请人的信息。

  3、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将收到邮件回复。如有其它问题,可在报名邮件中提出。

   (二)准备材料

  请务必仔细阅读,根据办理类型,按要求准备相应材料。有关材料下载地址(可复制粘贴至浏览器打开,下拉至最下端可找到下载地址):
  http://munich.china-consulate.gov.cn/chn/lsyw/pass/202205/t20220531_10696648.htm

  1、护照颁发

  (1)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2)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1张,背面写上申请人姓名。

  (3)申请人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出生证上申请人父母信息不全,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文件或法定监护人的法律文书);

  (4)申请人父母双方有效护照原件和资料页复印件;

  (5)申请人出生时父母双方所持外国居留证件或签证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7)如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德拥有长期居留(Niederlassungserlaubnis、Daueraufenhalt-EU等)的,须提供居住地外国人事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儿童不具有德国国籍的证明(Negativbescheinigung)原件。

  2、护照换发

  (1)现持护照、居留许可原件和复印件;

  (2)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请于领事官员面前签名、填写日期);

  (3)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2张,背面写上申请人姓名。;

  (4)如需同时新增办理护照加注(如姓名加注等),需提交与加注内容有关的官方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法院证书、户口本、结婚证等更名文件)。

  3、护照补发

  (1)现持护照、居留许可原件和复印件(如护照和居留许可遗失或被盗,可仅提供复印件);

  (2)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3)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2张,背面写上申请人姓名。;

  (4)其他可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如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

  (5)如需同时办理护照加注(如姓名加注等),需提交与加注内容有关的官方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法院证书、户口本、结婚证等更名文件);

  4、护照加注

  (1)现持护照、居留许可原件和复印件;

  (2)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3)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2张,背面写上申请人姓名;

  (4)与加注内容有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法院证书、户口本、结婚证等更名文件);

  5、国籍冲突儿童申请或换发旅行证

  (1)现持旅行证、出入境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有);

  (2)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3)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2张,背面写上申请人姓名;

  (4)申请人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出生证上申请人父母信息不全,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文件或法定监护人的法律文书);

  (5)申请人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父母双方有效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首次颁发还需提供:

  (9)申请人出生时,父母双方有效护照原件和资料页复印件,或可证明申请人出生时父母双方国籍状况的其他材料;

  (10)申请人出生时中国籍一方父母所持外国居留证件或签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无,可于外国人事务主管部门开具持有记录证明);

  6、港澳台中国公民申请旅行证

  (1)现持旅行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有);

  (2)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3)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2张,背面写上申请人姓名;

  (4)现持港澳台旅行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7. 养老金资格认证

  有关材料及办理条件请参考(可复制至浏览器打开):

  http://munich.china-consulate.gov.cn/lsyw/gzrz/202401/t20240130_11236393.htm

  8.入港许可

  办证所需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原件。

  (2)护照信息资料页和在德国有效居留复印件。

  (3)完整、如实填写《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赴港旅游/过境申请表》,https://www.immd.gov.hk/pdforms/ID1003A.pdf。

  (4)免冠彩色护照近照一张。

  (三)到场提交

  申请人需本人亲至现场提交材料,未成年人需在监护人陪同下到场。经核验材料无误后,总领馆工作人员将现场收取所有材料,符合条件者需采集指纹、签字等信息。

  (四)收费和取件方式

  如申请人选择自行取件,证件制作完毕后凭取证单、本人身份证件到馆取件并缴费。

  如申请人选择回邮服务,请填写附件中《回邮声明书》并签字,并自行准备一个写好本人收件地址、姓名、贴好邮资的预付费挂号信封(Einschreiben),与其他办证材料一并提交。办证费用采用移动支付方式当场缴纳。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现场办公同时接受签证、公证等领事业务咨询,敬请相互周知并欢迎参加。

  (二)现场办证条件有限,无法提供现场复印、照相、购买邮票信封等服务。为提高效率,请按照要求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

  (三)如有疑问,请发电子邮件至munich_hz@csm.mfa.gov.cn咨询。

责任编辑:刘晓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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