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彭博(韩国延世大学国家公派留学生)
李克强总理2016年11月18日在第六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指出,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社会道德文明、尊重保障人权、国家法治水平的体现。要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和政策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校园欺凌、暴力、虐待、性侵、拐卖等侵害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冬去春来,终于盼来两会的召开,作为师范院校派出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未来也可能成为一位母亲、他人的老师、阿姨等等这样的角色,我很关心我们对“校园欺凌” “校园暴力”等等“校园阴云”问题的存在,将会采取怎样的进一步的措施呢?是否有意制订应对“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问题的专项法律法规呢?
正如我们常识和生活经验中所了解到的那样,“校园欺凌” “校园暴力”这样的情况,曾经很长一段时间被“妥协”成为“孩子还小不懂事”“孩子之间的事情”……无论是家长、老师、校方,似乎都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也或者说没有形成统一的制度性的处理模式。
我猜想,在某一种层面上来看,也与我们的“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思想传统有关。孩子间在校园中出现的“阴云事件”,作为家长也会选择“息事宁人”的态度。这样,长久以来,难免在一定程度上给“校园阴云”双方的孩子都带来身体疼痛以外的、更加影响深远的、难以估量的“心理伤痛”。
在设立专项的法律法规或者应对机制之外,是否会有相关的其它举措来推进对青少年心理状况的关注呢?
随着我国国际影响力的日益增强,国际社会对中国的关注也从政治政策、经济贸易等方面,渐渐细化到法制建设、教育环境、养老保障等等细节细化的部分。我国接下来是否会借鉴其它国家对“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社会问题的处理模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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