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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国务院批准设立南沙行政区
发布时间: 来源: 神州学人

  2005年4月28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广州市南沙区,番禺区的万顷沙镇、黄阁镇、横沥镇、南沙街道,灵山镇庙南村、七一村、庙青村的部分区域,东涌镇庆盛村、沙公堡村、石牌村的部分区域划入南沙区。

  同年10月12日零时起,番禺区上述地区成建制移交南沙区接管。

  南沙区下辖万顷沙镇、黄阁镇、横沥镇、南沙街道、珠江管理区,面积527.66平方千米。

责任编辑:贾文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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