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增进人民福祉。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创造性提出“把‘投资于物’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起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作出重要部署。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把“必须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列为做好新形势下经济工作新的认识和体会之一。这一重要经验总结蕴含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关联,是新形势下做好经济工作的重要遵循。
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两大引擎,两者在目标、逻辑和效应上既有本质区别,又存在深刻的协同关系,共同构成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轮驱动”。“投资于物”侧重于物质资本的积累,通过基础设施、先进设备等投入改善生产方式,提高产出效率。“投资于人”则是以人为核心的战略选择,通过教育、就业、社保等举措提升劳动者素质,强调对人的内在潜能开发,最终实现社会整体生产率的提升。实践证明,投资于物切实增强国家财力,物质资本为人力资本的价值实现提供平台和应用场景,为投资于人创造条件;投资于人为经济增长输送动能,人力资本则为物质资本的效能提升和技术迭代注入智力支持,让投资于物更富效率。
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的结合方式,体现了经济发展的驱动模式,通常随着不同发展阶段及需求变动而发展变化。从一般发展规律看,投资于物往往是一国在发展前期的重要着力点。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推进阶段,这种以“投资于物”为核心的增长模式,既符合当时的要素禀赋条件,也有效弥补了公共产品和基础设施条件的不足,为经济持续较快增长提供了坚实的支撑。但随着发展阶段的变化,同时在全球产业竞争从“资本密集”转向“人才密集”的大趋势下,我国经济增长动能深刻转换,单纯聚焦于物的投资边际效益在递减,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相结合的乘数效应在递增。推动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互促共进,发挥好投资扩内需、优供给、惠民生的关键作用,将更有利于孕育新技术、催生新业态、创造新供给、形成新需求,培育新的增长点和支撑点,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动力和活力。
当前,让流向“物”的投资更好服务于人、提高投资效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逐渐成为共识。“投资于物”要充分立足于“人”的需求,将物质资本投资始终置于市场需求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轨道。一方面,发挥创新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短板环节补链、优势环节强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契机,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为牵引,推动“物”的投入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中,形成支撑创新发展的坚实基础,为人的创新创造提供广阔舞台。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也是实现最终需求的消费主体。“投资于人”是在宏观经济短期平衡和长期可持续增长之间,建立起良性互动和相互牵引,推动形成内需主导、内生增长的发展模式。一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形成消费和投资良性循环。健全各类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初次分配机制,促进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二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合理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内容,加快缩小区域间、城乡间、群体间差距。三是提高民生领域政府投资比重,在满足民生需求中拓展发展空间。加大对生育养育、教育医疗、职业培训、普惠养老、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公共投入。四是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投资。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加大人才培养投入力度,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五是建立健全投资于人的长效机制。优化财政支出责任和财力配置,完善地方政府考核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相关统计制度,调动全社会投资于人的积极性。
迈向新征程,唯有在实践中深化对“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的规律性认识,推进物质资本积累与人力资本提升协同发力、双向赋能,才能不断夯实发展根基、释放发展潜能。这既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持续推进物的丰盈和人的全面发展有机统一的根本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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