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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指南
发布时间: 来源: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依据《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办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服务协议》,对国(境)外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与我国相应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等作出专业性、技术性认定和说明的服务活动。为便于认证申请人了解认证流程和认证相关信息,特编写本指南供参考。

  一、受理范围

  申请人在以下机构学习获得的国(境)外正规合法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

  (一)国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

  (二)港澳台地区大学/高等教育机构;

  (三)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办学)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

  注: 以上证书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上述机构应为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合法、正规的高等教育机构;

  (二)提供的学历学位课程有质量保证或者认可,学习经历符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定学制要求;

  (三)颁发的证书被所在国政府部门承认。

  二、以下证书不在受理范围内

  (一)中学文凭等非高等教育层次的文凭证书;

  (二)外语培训或者其他非学历教育课程的毕(结)业证书;

  (三)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

  (四)国(境)外高等院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

  (五)国(境)外荣誉称号,以及无相应学习或者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

  (六)国(境)外各类执业资格证书。

  三、认证流程

  申请注册: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学历学位认证”中的在线申请栏目进行注册;

  实名认证:在统一用户身份认证系统用身份证号注册账号;

  实人认证:使用“移民局12367”手机APP实人认证,获取8位个人授权码,授权留服中心获取出入境记录;

  填写申请表:根据自身学位和学习经历准确填写申请内容;

  上传材料:在对应的材料框内上传电子版申请材料;

  在线支付:在线支付认证费;

  注意事项:如需办理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应当由申请人本人在留服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提交,不得委托他人或者代替他人提出申请。未成年人提交申请的,应当书面委托法定代理人办理申请。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在线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一)学历学位证书;

  (二)学习期间使用的旅行证件(护照/通行证、签证与签注);

  (三)近期标准证件照片,底色不限;

  (四)授权声明;

  (五)其他相关材料;

  建议申请人提供院校开具的官方完整成绩单等其他辅助材料。

  材料要求详情参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

  五、认证时限

  (一)分类管理

  因核查渠道差异,不同国家(地区)文凭证书认证所需时间不同。留服中心对不同国家/地区(类别)的认证工作时限采取分类管理(详情参见《关于分类管理认证工作时限的通知》),主要情况如下:

  (二)不能提供加急服务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分为初审、评估、核查、审核、复审等环节,其中评估、核查中一些环节需要在境外高校以及多部门配合下完成,存在诸多不可控因素,需要严格按程序进行,因此不能提供加急服务(详情参见《关于谨防中介代办造成认证风险的特别提醒》)。因颁证院校或核查机构未能及时反馈核查结果的,以及申请人未及时补充相关材料的,均可能导致认证工作周期延长。

  (三)绿色通道

  对博士学位等高层次人才,中心提供绿色通道,详见《高层次人才认证绿色通道办理须知》

  六、认证费用

  在线支付:认证费360元/份。

  七、认证结果

  (一)认证结果类型

  1、认证通过:符合《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办法》规则要求的,出具认证书。

  2、暂不认证:因不符合《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办法》规则要求暂不能出具认证书的,出具暂不认证通知单,可退还认证费用。

  3、不予认证:申请人有提供虚假材料(信息)行为的,出具不予认证通知单,不退还认证费用。

  (二)认证书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个人信息;

  2、证书颁发机构名称、资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者项目的合法性;

  3、学历学位名称及颁授时间;

  4、关于学历学位层次、学历与中国学位学历对应关系的表述;

  5、留服中心盖章;

  6、出具日期。

认证书样本

  (三)认证结果为电子证照文件,在线查询网址:http://zwfwbl.cscse.edu.cn/homeView/contactUs?type=2

  申请人如需纸质存档依据,可自行打印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八、认证复核

  申请人对认证结果(认证书、暂不认证通知单、不予认证通知单)有异议的,可以自认证结果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向留服中心申请复核。复核仅能申请 1 次。留服中心不收取复核费用。

  复核申请方式:申请人本人可通过登录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在线提出。提交复核申请须说明复核理由,明确具体诉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九、特别提示

  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对材料信息进行篡改,留服中心将按照《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办法》予以公示,不退还认证费用。

  十、常见问题

  1、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后多长时间内必须申请认证?

  2、暂未颁发学位证书,可以持学校出具的证明信申请认证吗?

  3、申请认证对于在国(境)外学习时间有具体要求吗?

  4、学历学位认证必须本人申请办理吗?

  如有其他问题,请参见我中心官网常见问题解答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677800(客服中心)

  认证咨询邮箱:renzheng@cscse.edu.cn

  技术支持邮箱:support@cscse.edu.cn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日

责任编辑:刘晓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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