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育评价有奖补,最高达8000元/人
今日上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烟台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新闻发布会。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主任王永新介绍对企业自主培育和评价高技能人才进行奖补的有关情况。
企业技能人才培育和评价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近年来,随着技能人才评价“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自主评价成为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主阵地”。我市大力推进企业自主评价,选取自主评价基础扎实的龙头骨干企业开展“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试点,进一步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有效地提升了企业技能型人才的培育评价活力。
今年4月,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烟台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完善技能人才稳才留才引才机制,并对企业有效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以及自主培育的高技能人才给予一定资金奖补。为此,我们制定了奖补细则:
1.企业自主评价奖补:奖补对象为我市16条重点产业链中有效开展自主评价的企业,按照评价等级和人数给予最高5万元经费支持。奖补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每年不超过100万元。奖补名单根据申报企业年度自主评价新增职业技能等级人数、重点产业链情况及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意见综合考量确定。奖补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对本单位职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2.企业自主培育高技能人才奖补:奖补对象为由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自主评价企业自主培育新晋升的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每人分别给予2500元、3000元、6000元和8000元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万元。奖补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分担,总额每年约200万元。奖补名单由市、县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当年度新晋升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职业技能等级人数总量,计算需奖补金额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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