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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进一步优化人才引进办理工作 留学回国人员引进直接办
发布时间: 来源: 深圳特区报

  原标题:人才引进单位立户登记不用办、留学回国人员引进直接办、统一人才引进业务电子证照……深圳进一步优化人才引进办理工作

  用人单位无需进行人才引进立户登记申请、留学回国人员无需办理本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可直接申请办理人才引进、人才引进业务无需同步办理档案转递……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继我市多部门联合推出“人才引进入户一件事高效办”,我市进一步优化人才引进办理工作,新政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人才引进单位立户登记不用办

  去年5月,深圳市人社、公安、发展改革委、政数等四部门联合推出“人才引进入户一件事高效办”,在全国率先实现人才引进入户全流程网上办理。目前该业务已全面覆盖应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和在职人才。

  据悉,该业务上线半年多以来,已陆续有5万名人才体验了该项服务,纷纷直呼“太快了!”“一键提交、足不出户,最快24分钟成为深圳人。”

  此次进一步优化人才引进办理工作,将持续深化“人才引进入户一件事高效办”事项,促进政务服务和行政效能双提升。其中,优化人才引进立户登记事项办理,人才办理业务时选择“单位申报”的,用人单位原需要办理“人才引进立户登记”事项后才可以申报业务,现在不用办理。凡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即可自动获得人才引进业务申办权限,无需再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人才引进立户登记申请。

  留学回国人员引进直接办

  深圳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引进事项办理。推进出国留学人员资格审定业务与留学回国人员引进业务协同办理,留学回国人员无需办理本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可直接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引进。

  其中,属于留学人员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的,提供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业绩材料。

  统一在职人才引进办理方式

  我市优化在职人才引进业务事项办理。申请选项不再区分“招工”“调工”和“调干”,直接统一申请办理在职人才引进即可。

  人才引进业务无需同步办理档案转递,人才可以落户后再向市区流动人员档案服务中心申请商调和转递档案,随时可办理。

  以职称条件申办在职人才引进业务的,无需再前往线下窗口提交材料,逐步推进业务全流程网办,实行申请人、用人单位承诺制办理。凡可通过国家、省、市职称证书查询平台查验的,免窗口提交资料(如无法查询核验确需补充材料或者核验原件的,根据业务系统提醒短信再前往窗口办理)。

  统一人才引进业务电子证照

  人才引进业务办理方式统一后,无论是应届毕业生接收、留学回国人员引进或在职人才引进,审批文件统一调整为《人才引进通知书》,并形成电子证照上传至广东省电子证照系统实行证照共享。

  申请人可在办理落户手续后,登录深圳市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自主打印审批文件,不再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事项。如需查询本人历史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等信息,可向人事档案保管部门或市人力资源部门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责任编辑:刘晓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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