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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19条措施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 来源: 央广网南京

  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深化“江苏工匠”培育工程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1月1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若干措施》进行解读。

发布会现场(央广网记者 顾炀威 摄)

  江苏是人力资源大省,也是技能人才密集高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顾潮表示,目前,全省技能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总量分别达到1494万、494万,比“十三五”期末分别增加105万人、39万人;技能人才总量占就业人员总量的30.9%,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量的33.1%,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到1021人。

  顾潮介绍,《若干措施》分为5个方面,共有19条措施,其中政策集成4条、政策拓展10条、政策创新5条,从政策保障、培训赋能、服务支撑、待遇落实、环境营造等多方面作出具体部署,推动职业技能培训与就业服务双向循环互动。

  记者注意到,《若干措施》整合跨领域资源要素,形成跨部门工作合力,在诸多方面先行先试。在推进“职技”贯通上,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适当提前省重点技师学院招收初中生源技师班的招生批次;在深化产教融合上,加快打造一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市域产教联合体,引导“链主”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实习实训、教师培养;在拓宽职业通道上,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组织高级技师研修和高技能人才海外培训,畅通高技能人才向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流动渠道;在加强激励保障上,引导企业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不低于本单位职工人均工资增幅。

  到“十四五”时期末,全省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稳定在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力争达到35%;到2035年,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素质大幅提高,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江苏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基本相适应。

责任编辑:刘晓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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