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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积极探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2013年06月13日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十分迫切,也十分复杂。教育规划纲要指出,要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秉承这一精神,教育部经过反复调研、反复研究,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指导意见》的这一举措本身,就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的重要步伐,体现了教育部积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决心。

 

《指导意见》立足于高职教育特点,汲取各地探索经验,明确了高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规划了多样化的高职考试招生方式,确定了以省级政府为主统筹管理的体制,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推进高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深入学习《指导意见》精神,并贯彻于高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践,是全国考试招生系统的重要任务。

 

一、改革关键词

 

理解、把握高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要求,应该抓住几个关键词。

 

一是分类考试。一方面,实行分类考试,使高职招生考试体现与普通本科的特色差异,重点在强化技能考核,也就是《指导意见》强调的重点探索“知识+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另一方面,高职招生考试本身也要进行分类,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培养目标的不同,以及不同考生的特点和个性潜能,实行多样化的考试办法,使不同特质的考生,通过“适合”的方式,进入到“适合”的学校,接受适合自身发展潜质的高职教育。

 

二是多元录取。在分类考试同时,实行多元录取,不同学校可以有不同招生录取办法。即使同一所学校,也可以同时采取多种招生办法。形成多样化的高职教育考试招生体系。分类考试与多元录取相辅相成,实现评价标准多元,录取方式多元,打破高考标准唯一的格局,促进高职教育真正坚持职业教育的特点与方向,培养出高素质的应用性人才。

 

三是提高质量。提高质量是高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着眼点,是核心,也是目标。改革是否成功,归根到底要看改革是否促进了教育质量的提高。

 

四是省级统筹。高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由省级统筹,既是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精神,也符合高职教育的特点。职业教育是与当地经济发展结合得最为紧密的一种教育类型。坚持由省级统筹,既有利于各省级政府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技能人才的需要,因地制宜地推进改革,又有利于防止各自为阵,确保改革的总体部署和有序推进。

 

二、浙江改革的实践与成效

 

浙江有近50所高职学校,占了高等教育半壁江山,在解决浙江学生读大学难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浙江教育从“有书读”向“读好书”的新阶段转变,浙江2009年启动了高职招生综合改革。在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突出特色的前提下,加快推进考试招生办法多样化。目前已形成多种形式并举的多元化考试招生体系。

 

一是特色化的统考统招。浙江普通高考实行分类考试,高职考试科目少于本科。其中,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是高职特有科目,侧重测试实用技能,并全面推行技术科目的上机考试。

 

二是面向中职毕业生的高职单考单招。从2009年起逐步扩大招生规模,目前已达到近3万人。从2011年起,调整了科目分值结构,缩减部分文化科目分值,增加了专业相关理论知识或专业技能考试的分值权重。

 

三是校考校招。实行学校单独报名,单独考试,高考前提前录取,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从2007年起开始试点。到2012年,试点院校已达29所,主要为国家级或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并扩大到纳入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的民办高职院校。

 

四是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实行“自主测试、参加高考、综合评价、提前录取”模式,尝试将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纳入招生评价体系,将成长性评价和一次性评价相结合。其中综合评价包含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院校综合素质测试两个方面。招生院校综合素质测试强调从专业特点出发,突出对学生专业性向、专业素养、专业潜质的考核,并与会考成绩、高考成绩按一定权重合成综合成绩,在相应批次提前择优录取。

 

五是定向招生。部分院校根据地方人才需求,开展定向招生,实行招录结合,统一考试、统一划线、定向招生、定向就业的办法。录取时签订就业协议,所招新生全部由用人系统落实就业。2009年开展社区医学定向招生试点,2011年扩大到职教师资培养,2012年进一步扩大到学前教育、小学全科教师和基层农技人员培养。

 

六是免试升学。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获奖的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升入省内高职院校学习。

 

在所有改革试点中,我省始终坚持“省级统筹、规范管理”的原则。试点推出前,省有关部门反复调研,周密谋划。实施中,坚持高标准准入,严格审核试点资格和实施方案。根据试点进展,及时总结完善,推进改革不断深化。每项改革试点推出后,都在省级层面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经过多年努力,改革收到了良好成效。一是学生选择更加多元。学生可根据自身的特长和优势,从多元化的招生形式中选择一种或几种最适合的入学渠道。二是技能导向特色更加鲜明。所有招生形式都注重突出职业教育的技能特色,引导中高职学校强化技能教育。三是多元化招生制度体系初步形成,打破了高考以文化课笔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格局。

 

三、我们深化改革的打算

 

《指导意见》是高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我省需要在全省高职考试招生系统组织认真学习,深入研究,确保深刻领会政策精神,进一步深化高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坚持改革方向,避免改革目的异化。推进高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目的在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在实践中,要始终避免三种目的异化倾向。一是盲从倾向,不考虑实际需要,为了改革而改革。二是简单化倾向。强化技能考核、综合评价,将在考核办法、管理成本、提高考试科学性等方面带来一系列新的命题。简单化处理,就会使改革流于形式,没有实效。三是“放水”倾向,降低标准录取学生。以上三种倾向是我们要警惕和克服的,第三种倾向更是将直接损害改革的社会信誉,必须坚决杜绝。

 

坚持“知识+技能”,提高技能考核科学性。“知识+技能”的考试评价方法,是今后高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点,也是未来高职考试招生制度的重要特色。在实践中,如何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确定综合测试的测评目标?如何正确处理基本素养和专业素养、知识和技能、知识和能力的关系?如何根据测评目标采用合适的考试方式和题型设计?如何设计、组织面试和操作技能考试?如何科学组建专家组,发挥专家在面试中的作用?如何提高考试的信度、效度、区分度?等等。总之,相对于传统的文化知识纸笔考试,实行“知识+技能”将在命题、考试形式、组织管理等方面带来全方位的变革,这里面的学问很深,需要深入的理论研究,并在实践中持续探索。

 

坚持规范管理,确保改革公平公正。公平公正是保证改革持久生命力的基础。高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只有认真贯彻阳光工程精神,做到“制度严密、操作规范、过程透明、监督有力、结果公开”,才能确保考试招生的公正公平;只有公正公平,才能维护高等职业教育的社会声誉,才能使改革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在改革中,对组织管理不完善造成较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的学校,取消改革试点资格,逐步建立和完善退出机制。

 


编辑:Crystal JI